營造業移工申請資格與條件
一、申請資格與條件
營造業申請外籍人力資格
1.民間工程:
總經費達 2億元以上,或單一工程 1億元以上,且工期 1年6個月以上;未達者可合併其他民間工程累計計算。
2.公共工程:
總經費達 1億元以上,或單一工程 5,000萬元以上,且工期 1年6個月以上;未達者可合併其他公共工程累計。
3.營造業別:
甲、乙、丙級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,符合近3年承攬量及本國勞工人數門檻者,可依 30% 比例聘僱移工,繳納就安費最高可提高至 40%。


二、應備文件
1.負責人身分證及公司/商業/事業登記證明文件(依法免辦者免附)。
2.工程契約書影本及承攬工程手冊(須載明工程名稱、內容、金額及工期)。
3.建築執照影本。
4.政府計畫工程證明文件(含工程金額與工期)。
5.重大經建工程投資計畫及總金額證明文件。
6.未簽訂工程契約者,須附主管機關認定工程金額之證明文件。
7.勞保投保證號(申請書填寫用)。
營造業申請外籍人力資格
1.民間工程:
總經費達 2億元以上,或單一工程 1億元以上,且工期 1年6個月以上;未達者可合併其他民間工程累計計算。
2.公共工程:
總經費達 1億元以上,或單一工程 5,000萬元以上,且工期 1年6個月以上;未達者可合併其他公共工程累計。
3.營造業別:
甲、乙、丙級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,符合近3年承攬量及本國勞工人數門檻者,可依 30% 比例聘僱移工,繳納就安費最高可提高至 40%。


二、應備文件
1.負責人身分證及公司/商業/事業登記證明文件(依法免辦者免附)。
2.工程契約書影本及承攬工程手冊(須載明工程名稱、內容、金額及工期)。
3.建築執照影本。
4.政府計畫工程證明文件(含工程金額與工期)。
5.重大經建工程投資計畫及總金額證明文件。
6.未簽訂工程契約者,須附主管機關認定工程金額之證明文件。
7.勞保投保證號(申請書填寫用)。